各位毕业生(12级本科和14级专科)请注意,12周毕业生考试已经结束,现将有关办理延期毕业的注意事项告知大家!
第一条申请延期毕业条件:学生在毕业时不满足学校规定的毕业条件,并且不超过最长修业年限,可申请延期毕业(最长年限专科5年、本科7年)
第二条申请延期毕业时间:学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延期毕业。如果在规定时间内不主动申请,将视为当届毕业生,不得再申请延期毕业,按结业处理。考虑到有部分同学成绩19周才出来,第一批申请延期毕业时间6月1日至6月8日。
第三条延期毕业被批准后,学生必须在下学期开学时来校报到,由教学部开具缴费单,学生凭缴费单到学校财务处缴费,学生再凭财务处开具发票到澳门永利总站5756教学部和学生部报到、注册,并跟随下一年级相应班级正常学习,否则将取消学籍。
第四条延期毕业学生根据所挂课程所在学期办理重修手续,查看课表,具体办理重修时间见澳门永利总站5756教务信息,注:由于人数较多,学院不打电话通知,学生要时刻关注澳门永利总站5756校网信息,错过时间将不再办理重修。
第五条重修考试时间原则上是按课程所在学期进行安排,有可能个别课程所在学期发生改变,所以延期毕业学生开学时一定要查看课表,以确定重修课程的考试准确学期,以免错过考试,考试具体时间见澳门永利总站5756教务信息,如果学生不关注院网信息,错过考试时间后果自负。
第六条 申请延期毕业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学费减免!(附带详细申请表和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)
注:办理延期毕业的学生必须在延期毕业申请表背面写上联系方式,并保证联系方式真实准确,如果换号,联系教学部或者辅导办更改,教学部电话67698019辅导办电话67698053并且加入下一届班级的大群。